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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废处理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
① 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松节油,润滑油等;
② 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氯甲烷\四氯化碳;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③ 非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无机废液类;
(2).无机废液类:
① 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② 含其他盐类废液;
③ 废酸液;
④ 废碱液;
(3).剧毒类废液:
① 含汞废液;
② 含砷废液;
③ 含氰废液;
④ 含镉废液;
⑤ 含各种重金属化学物;
(4).实验室固态废物:
① 塑料类废弃物:如手套、枪头、滴管、吸管、试管、培养瓶(皿)、空瓶等;
② 锐器类废弃物:如针头、剪刀、破碎玻璃器皿等;
③ 纸类棉质废弃物:如棉球、擦拭纸等;
二、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指定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 (尤其是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三、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
1.标示
所使用标签应贴于贮存容器的桶身上,黏贴位置应明显使相关人员易于辨识标签上所记载之内容。以利废液之分类收集、贮存及后续处理处置。(无标签不回收)
此外,标签上之记录数据至少应包括下列几项:废液名称、废液特性之标志、产生单位、贮存期间、贮存数量。
2.标签等记录管理
每个院室配备专人管理,进行废液收集、转移登记。
登记本内应写明每次到入桶内的废液的成分量。
四、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注明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保证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保证不含放射性、爆炸性、传染性、多氯联苯、二恶英类物质。